6.1 产品出厂检验
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终端机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:
a) 主要部(器)件检查;
b) 基本性能试验;
c)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;
d) 自检功能试验。
每台终端机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。 其中任一项不合格,则判该产品不合格。
a) 主要部(器)件检查;
b) 基本性能试验;
c)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;
d) 自检功能试验。
每台终端机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。 其中任一项不合格,则判该产品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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